服务项目
名称:美术品进口报关
美术品,是指艺术创作者以线条、色彩或者其他方式创作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,包括绘画、书法、雕塑、摄影、装置等作品,以及艺术创作者许可并签名的,数量在200件以内的复制品。不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,不包括文物。
美术品
概述
进口报关所需单证
1、《美术品进出口申请》。登陆文化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或去文化受理窗口领取,填写后盖单位公章。
2、企业营业执照。
3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。
4、美术品进出口名录。登陆文化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或去文化受理窗口领取,填写后盖单位公章。
5、进出口美术品的创作者名单、彩色图片(纸质、光盘)。
(1)彩色图片尺寸不小于17cmX13cm;
(2)文字介绍、作品须制作光盘,图像分辨率:2560*1920或1920*2560及以上等比像素,约500万像素
进口报关办理流程
01
整理货物所需单证
02
国外发货
03
货物到港、换提货单
04
向商检报检
05
报关、缴税
06
放行
07
送货至客户指定仓库
进口注意事项
美术品进出口单位应当在美术品进出口前,向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并报送以下材料:
(一)美术品进出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;
(二)进出口美术品的来源、目的地、用途;
(三)艺术创作者名单、美术品图录和介绍;
(四)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在境内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,应当由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单位,于展览日45日前,向展览举办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并报送以下材料:
(一)主办或承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;(二)展览活动方案;(三)举办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;(四)经费预算及资金来源证明;(五)场地使用协议;(六)境外来华参展艺术创作者或参展单位的情况介绍;(七)境外来华参展美术品的名录、图片和介绍;(八)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。注意:如果进口的美术品涉及动植物源性材料的,还需要提供外方“深加工证明”;如果涉及濒危物种的需要提供《濒危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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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品进口批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