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项目
名称:修理物品进口
进出境修理物品是指进境或出境维护修理的货物、物品。监管方式代码“1300”,简称“修理物品”。
进出境修理物品
适用范围:适用于各类进出境维修的货物,以及修理货物维修所用的原材料、零部件。保税港区、综合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、珠澳跨境工业园区(珠海园区)、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(中方配套区)的特殊区域内企业,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检测、维修货物,以及与境内(区外)之间进出的检测、维修货物。
不适用范围:
1、按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管理的进境维修业务
2、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进出境维修,分别适用来料料件退换(0300)、来料成品退换(4400)、进料料件退换(0700)、进料成品退换(4600)。
3、对于从境外有偿借用用于替换飞机损坏件的部分(简称替换件),按照租赁贸易方式进行监管;对于无偿从境外借用的替换件,经直属海关审批同意后,按照暂时进境货物进行监管;
4、上述特殊海关监管区域区内企业产品、设备运往境内(区外)测试、检验或委托加工产品,以及复运回区内填报“暂时进出货物”(2600)
进出境修理物品办理流程
1、提供维修合同
2、贸易方式按修理物品进行申报
3、需要缴纳保证金
4、货物出境后退还
维修物品不要求必须是中国产的
所需单证
1、维修合同 2、正常普通产品进口资料 办理时间 正常:1个工作日 商检查验:1个工作日 海关查验:1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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