锂电池
出口要求
锂电池出口时应满足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》(TDG)、国际海事组织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IMDG)、《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》(RID)、《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》(ADR)、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危险品规则》(IATA-DGR)、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试验和标准手册》等有关国际危规的要求。
由于锂电池产品属于危险货物,出口锂电池的生产企业,应当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,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,不准出口。
申请材料:
01.《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》(原件)
02.《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(原件)
03.《生产企业厂检合格记录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》(原件)
04.《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》(原件)
05.《出口危险货物销售合同》(复印件)
出口所需单证
(1)合同、箱单、发票;
(2)《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》;
(3)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;
(4)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;
(5)安全数据单MSDS;
(6)UN38.3(电池货物需通过UN38.3测试要求,及1.2米的跌落包装实验);
(7)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,标注UN编号;
(8)运输条件鉴定报告,必须是公路方式的;
(9)危包证(原件)
出口流程
01
整理货物所需单证
02
填制报关单草单
03
商检检验
04
报关
05
缴税
06
查验
07
放行,送货至客户指定仓库
出口注意事项
由于锂电池种类众多,在出口之前企业应明确危险类别、联合国编号、包装类别。锂电池主要有以下包装运输要求:
1.除非安装在设备中(如安装在手机、照相机、对讲机、笔记本电脑等),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,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。
2.除非安装在设备中,包装件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.2m米的跌落试验,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,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(或原电池与原电池)互相接触、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。
3.除符合豁免条件的,锂电池作为危险货物,运输时须使用符合Ⅱ类危险货物包装要求的包装。
4.包装上需要张贴规定的锂电池标签和标记,锂离子电池外壳需要标注Wh数值。
5.电池应当有防短路装置,以及防止意外启动措施,产品应固定在包装内,以免电池移动而导致短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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